加州北區聯邦法院舊金山分庭的案號是 3:26-cv-10693。封面寫 Buist v. Anthropic PBC,被告欄四個法律實體:Anthropic PBC、OpenAI OpCo LLC、SpaceXAI LLC、Google LLC。原告要法院認定的,不是哪一家大型語言模型比較強,而是這四家有沒有一起決定產品改進該多快。
訴狀由 Trial Lawyers for Justice 律師團提交,Bloomberg Law 最先讀到文本。原告主張這是《謝爾曼反壟斷法》第一條(15 U.S.C. § 1)禁止的限制競爭協議,並以本身違法(per se)起訴,同時備位主張快速審視(quick-look)與合理原則(rule of reason)。四家公司在週六被問到時,都還沒有回應置評。
訴狀裡有一句被多家轉載反覆引用:「這份協議是公開提出、公開接受、公開確認的。」原告把卡特爾的構成,釘在公開發言本身,而不是密室錄音或祕密備忘錄。接下來法院要處理的第一個問題,也會落在這裡:執行長在社群上互相附和,能不能被讀成競爭對手之間的合意。
四個人、四份訂閱、一個全國集體
具名原告是佛羅里達州律師 Charles Buist、Nick Spetsas,以及加州的 Cheyenne Hunt、Christine Bullock。四人各自、並代表擬議中的全國集體起訴。Hunt 今年稍早曾參與公開人物性騷擾指控的調查,這次以付費訂戶身分進場。主律師是 Nicholas C. Rowley,共同出庭的還有 Andrew T. Tutt、R. Stanton Jones、Jakob Z. Norman;事務所在西好萊塢、愛荷華 Decorah 與懷俄明 Casper 有辦公室。
傷害理論寫得很具體。訴狀把相關市場畫成「美國境內、通用前沿生成式AI助理的付費消費訂閱」,範圍是 ChatGPT、Claude、Grok、Gemini 的付費層。原告「依所知與所信」寫,四名被告合計至少佔這個市場八成。OpenAI 的 ChatGPT Plus 被點名約每月 20 美元。Buist、Hunt、Spetsas 各稱買過四家的付費方案;Bullock 只訂 Claude。
擬議集體從 Amodei 發文那天起算:所有在美國、直接向被告購買個人付費消費訂閱的人,直到被指控行為的效果結束;四家訂戶再各設子集體。損害賠償走《克萊頓法》三倍賠償;禁令另列一條,要求法院禁止被告締結、維持、執行或監視任何關於「競爭AI產品開發、改進、訓練或發布速度」的水平協議,包括訓練算力或訓練輪次上限、協同延後發布、能力檢查點,以及用來盯著對方有沒有偷跑的敏感資訊交換。訴狀要求陪審團審判。
這套市場定義把企業合約和開發者 API 用量先切出去。法國競爭主管機關稍早把代理層畫成 OpenAI、Google、Anthropic 合控約 84%,那是另一張市場圖,見法國反壟斷機構的代理市場報告。Buist 案只打消費訂閱。原告的邏輯是:訂閱是按「能用到各家最能幹的模型、而且會持續變強」來定價的;若對手協議讓改進變慢,訂戶用同一價格買到較慢升級的產品,這就是反壟斷法要處理的超收。
從七月工作組到星期六上午一小時
訴狀沒有把故事從 Amodei 發文才開始講。它把協調往前推了兩個月。
七月,Anthropic、OpenAI 與 Google 的代表據稱組成工作組,定期討論產業標準機構。Google DeepMind 共同創辦人暨董事長 Demis Hassabis 公開提議由美國主導、部分比照金融業自律組織 FINRA 的前沿AI標準機構。同月,前沿實驗室員工發表《Pacing the Frontier》聲明,組織支援來自非營利的 Guidelight AI Standards 與 Encode AI,聯署 1,386 人,名單包括 Amodei、Anthropic 共同創辦人 Jared Kaplan 與 Jack Clark、OpenAI 首席科學家 Jakub Pachocki 與首席研究官 Mark Chen、DeepMind 共同創辦人 Shane Legg。聲明承認業界存在「不願單方面減緩」能力開發的「激烈競爭壓力」,要求美國政府支持一項國際行動,讓前沿開發能被刻意調速。當時的聯署與自動化研發調速主張,站內已寫過逾 1200 人的 Pacing the Frontier 聯署。
九月上旬,訴狀再補三筆公開文本。Pachocki 發表〈An Alien Mind〉,把前沿開發者協調放慢未來開發,列成可選項之一。WIRED 報導 OpenAI 已向國會議員探詢:產業一起放慢會不會踩到反壟斷法。Fortune 專訪裡,Altman 說他認為會出現一套共同產業計畫,但拒絕細講私下討論。這些材料被用來證明:星期六的公開附和不是臨時起意,而是已經進行數週的對談被搬到陽光下。
Amodei 約 3,800 字的〈We Must Pace the Frontier〉在週六早上刊出。他寫:「我們必須放慢提升AI模型能力的速度。」文中提出三步:讓第三方評測員以接近員工的權限進駐模型和訓練管線,Anthropic 已單方面承諾這一步,細節見Amodei 讓駐點評測員進門;民主國家的前沿公司協調共同安全標準,以及對「未受檢視的AI進展速度」設限;可能的話再把協調延伸到威權政府。註腳承認第二步依賴政府斡旋或反壟斷豁免,同時仍呼籲公司在政府行動並行時自願合作。
訴狀稱,大約一小時內,Elon Musk——被寫成創辦並控制 SpaceXAI 的 Grok 業務——公開背書;Altman 寫他同意 Amodei,並讓 OpenAI 承諾計畫的第一步;Hassabis 公開支持文章方向,並把它接到自己七月的標準機構提案。Altman 稍後再說,AI進展會比原本可能的速度更慢,OpenAI 不會等反壟斷豁免或立法才開始和業界同事做這件事;政策事務主管 Chris Lehane 接著向媒體確認,OpenAI 已與 Anthropic、Google DeepMind 就這些議題工作數週,見OpenAI 在華府談安全協調、稱不需反壟斷豁免。
| 時間 | 公開動作 | 訴狀怎麼用 |
|---|---|---|
| 7 月 | Hassabis 提美國主導標準機構;1,386 人聯署 Pacing the Frontier;三家代表據稱組成工作組 | 證明協調早於公開發文 |
| 9 月上旬 | Pachocki〈An Alien Mind〉;WIRED:OpenAI 問國會反壟斷風險;Fortune:Altman 預期共同計畫 | 證明星期六不是即興附和 |
| 週六上午 | Amodei〈We Must Pace the Frontier〉;約一小時內 Musk、Altman、Hassabis 公開支持 | 「公開提出、公開接受、公開確認」 |
| 其後數日 | Altman 說不等豁免;Lehane 證實已談數週 | 把社群發文接到持續工作關係 |
SpaceXAI 這個被告名稱需要分開讀。產品是 Grok,外界仍常叫 xAI;聯邦法院卷宗裡,X.AI LLC 的案名已改成 SpaceXAI LLC。Buist 案沿用後者。訴狀並沒有把 Microsoft、Meta 或 NVIDIA 列為被告。
原告允許各家自己踩煞車,禁止的是水平協議
訴狀反覆劃一條線,這條線決定這場官司打不打得下去。
原告寫,他們認真看待AI安全,護欄應由「我們人民」透過州與聯邦管制、以及社區陪審團的聲音來設,而不是由這四家公司設。他們明確不挑戰任何被告單方面的安全、測試、環境影響或自身開發節奏決定,也不挑戰公司向國會或白宮遊說。他們不反對企業各自基於安全單獨放慢,反對的是「以集體約束取代個別責任」。
汽車類比被寫進正文。原告說,汽車製造商不需要一份水平協議,才能決定不讓乘用車加速到每小時 300 英里;它們靠工程限制、內部安全標準、產品責任風險、NHTSA 管制,以及基本的競爭自利。套到模型上:「每一名被告都可以、甚至有義務,自行設定安全門檻、自行聘請評測員、自行做產品護欄、自行約束開發。這些都不需要和對手達成協議。」
「前沿AI該不該發展得更慢,是每一家公司單獨回答的問題,或是國會與行政機關的問題。它不是四個競爭對手可以一起回答的問題。」「法律讓每一名被告自由選擇要多謹慎、多負責、多顧環境,只是不能透過與競爭對象的協議來做。」「反壟斷法不讓競爭對手自己決定『競爭太危險』。」「競爭對手之間,讓產品品質與改進速度低於競爭原本會產生的水準,就是限制產出。這是謝爾曼法第一條一向譴責的限制,不因為產品是新的就變合法。」
| 原告說可以 | 原告說不行 |
|---|---|
| 各家單獨決定安全門檻、評測員、護欄、自身開發速度 | 競爭對手協議產品改進該多快 |
| 向國會、白宮或其他機關要求管制或反壟斷豁免 | 還沒拿到豁免,就先用公開附和代替個別責任 |
| 獨立安全研究、遵守政府要求、正當標準制定 | 訓練算力/訓練輪次上限、協同延後發布、能力檢查點、互相監視有沒有偷跑 |
這套切法讓原告避開一個常見反擊:你們是在逼公司不顧安全狂奔。他們的答覆是:安全該由各家自己做,或由政府做;四家一起決定改進速度,才是卡特爾。法院若接受這條線,後續證據戰會集中在「公開附和加上數週對談」算不算協議;法院若認為公開政策倡議受請願權保護,這案可能在起訴階段就被打薄。
禁令要封的不是對齊研究,是彼此盯著對方多快走
Clayton Act 的禁令請求,比損害賠償更能看出原告想停掉什麼。他們要求法院禁止水平協議去管開發、改進、訓練或發布的速率;禁止對訓練算力或訓練輪次設共同上限;禁止協同延後發布;禁止能力檢查點;禁止交換競爭敏感資訊來執行上述限制。他們寫明不尋求禁止獨立安全措施、獨立放慢、合法安全研究、遵守政府要求、向政府請願,或正當的標準制定。
換句話說,原告要封的是「對手之間的速度協調機制」,不是對齊實驗室本身。若禁令照字面發出去,影響會先落在跨公司的安全工作組、共同發布時程、以及「你先停我才停」這類互惠承諾。各家仍可自己把評測員請進大樓,仍可自己延後某一代模型,仍可自己把網路能力鎖在更高權限層。不能做的是:把這些決定寫成四家一起遵守的速率。
這和華府這週的發言對得上,也對不上。OpenAI 的 Lehane 已說,協調安全議題不需要額外的反壟斷豁免。Amodei 的註腳卻把第二步寫成依賴斡旋或豁免。原告抓住的就是這段落差:一邊承認可能需要豁免,一邊在豁免出現前就公開互相確認。密蘇里州共和黨聯邦參議員 Josh Hawley 在聽證會上的原話更硬:他「絕無可能」同意給「史上最有權勢的三、四家公司」反壟斷豁免,好讓它們「勾結」。
白宮方向相反。川普在社群把限制技術的作為叫成「陰謀」,質疑業界領袖為何要一種「若嚴格落實,將把他們逼向毀滅與破產」的管制。他宣布組「AI Force」、任命「AI 沙皇」,細節沒給,但寫了不會妨礙這個產業成長,會用既有刑民事司法去抓「BAD」。眾議院議長 Mike Johnson 對記者說,公司可以自我管制,不需要政府叫它們放慢;想放慢就自己放,否則美國會把競爭優勢讓給中國。民主黨聯邦參議員 Richard Blumenthal 則說,新模型「可怕」,自願自我管制的時代已過,需要像藥品那樣的監督制度。
黃仁勳與祖克柏沒有走進這份被告名單。Dreamforce 上,黃仁勳把加速與安全寫成假選擇,祖克柏要各實驗室自己踩煞車,見黃仁勳說不需要新法、祖克柏拒絕協同放慢。Hinton 與川普、Sacks 同一週的公開對槓,見Hinton、川普與 Sacks 談 Pace the Frontier。G20 的 Carolina Principles 本來就不要新的AI監管機構,見美國在 G20 推 Carolina Principles。Buist 案等於把這場「該不該一起放慢」的政治辯論,改成聯邦民事訴訟的構成要件清單。
訂戶帳上還沒看到慢下來
傷害要成立,法院最後仍得問:協議有沒有讓產品改進真的變慢,訂戶有沒有因此用同一價格買到較少的東西。目前能釘死的,是公開發言與對談;還沒釘死的,是任何一家已經把下一輪訓練或發布日曆按協議往後挪。
OpenAI 本月才把 GPT-6 Astra 推上市,企業與開發者端的反應被寫成強。Altman 在全員會裡談過願意放慢前沿開發、對手可能不跟,見Altman 說願意放慢、對手可能不跟。Anthropic 則在 IPO 前被報導考慮發新模型,Ramp 與 OpenRouter 的支出結構已出現 Astra 超車跡象,見Anthropic 考慮 IPO 前發新模型。一邊公開支持速度限制,一邊被市場追問會不會再出一版更強的模型——這兩件事現在同時存在,訴狀沒有解釋它們如何並存,被告以後大概會用並存來證明:沒有產出限制發生。
開發者工作流眼下也還沒被這份訴狀改寫。ChatGPT Plus 仍是約 20 美元;Claude、Grok、Gemini 的付費層沒有因為週末的公開附和而改價或鎖功能。企業API價、快取價、代理工作負載的計費,本來就不在這次市場定義裡。若禁令將來真的發出,較可能先碰到的是跨公司安全工作組的會議紀錄與發布時程,而不是你明天能不能在對話窗裡選到某一代模型。
社群與法律圈把這案讀成兩種完全不同的東西。安全方向的人看到的是:四家執行長終於把「不要單方面狂奔」講出口,現在卻被付費訂戶告。反壟斷方向的人看到的是:市場份額被自己寫成八成的四家公司,用安全當理由協調產出。Rowley 的聲明兩邊都要:他說若讓AI安全由「全球最有實力的營利科技公司私下自利協議」來管,AI會很快失控、甚至殺死所有人;同時又說滅絕級威脅該由政府透明立法,而不是私人協議。這讓訴狀同時攻擊「太快」與「一起決定不要那麼快」——陪審團若真的坐下來,這句話會被兩邊各剪一段。
同一週末,另一條完全不同的風險線也在傳:美軍特戰分析員用聊天機器人把中國船標成核武零件。那是採用層的幻覺,不是四家公司有沒有協議放慢。兩件事不該被揉成同一則「AI很危險」的結論。Buist 案問的是競爭對手能不能一起踩煞車;軍情近誤問的是一份被模型寫順的錯報告,能不能穿過指揮鏈。
法官要先決定的,是發文算不算協議
這份訴狀現在還只是起訴。沒有認定違法,沒有禁令,沒有賠償,四家都還沒遞答辯。接下來可核對的,不是誰在社群再發一則支持或反對,而是被告會不會先聲請駁回:公開政策倡議是否受請願權保護、四則公開發文是否構成謝爾曼法所稱的合意、消費訂閱市場是否畫得太窄、以及「還沒看到實際放慢」是否讓損害尚未成熟。
原告把賭注押在「公開」兩個字上。他們認為愈公開愈像協議,因為沒有人能說自己不知道對手答應了什麼。被告若照常見反壟斷答辯來寫,會說那是平行的公共政策表態,各家仍在出新模型、仍在搶企業客戶,沒有產出協議可執行。Meta 與 NVIDIA 沒進被告欄,正好可以被用來證明:業界並沒有全體鎖死速度。
在其中任何一項被裁定之前,付費訂戶仍按原價續訂,Astra 仍在企業端被採用,Anthropic 仍在準備公開市場那套故事。法院卷宗上多出來的,是一份要求陪審團決定「四家能不能一起決定AI該多快變強」的民事起訴。那是這則消息目前能釘死的全部。
